Thursday, March 11, 2010

湖北省长李鸿忠应下台

近日,关于两会召开期间李鸿忠对女记者刘杰的言行,本人认为李鸿忠应下台。原因如下:

1. 未经女记者的同意,李鸿忠当众强抢女记者录音笔已经构成抢劫罪。

2. 女记者的提问完全正常合法,李鸿忠却滥用其官员身份以恶言威胁恐吓记者。即使法官也要依照法律程序,更何况他并非法官。李鸿忠已经构成职权滥用的错误或渎职罪。

从李鸿忠的言行来看,我们可以明确此人不具备领导人应有的法律意识和道德品格。应促请李鸿忠下台辞职,并追究其法律责任。这也对端正官员的法律意识和树立好的道德品格有良好的启发作用。

新闻回顾:

  ——揭秘湖北省长抢记者录音笔过程  2010年3月7日上午,湖北省代表团开放团组在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“国二招”宾馆召开讨论会。随后湖北省省长李鸿忠接受央视《小撒探会》专访。

  11时21分左右,《人民日报》下属的《京华时报》女记者刘杰提了最后一个问题:“您对邓玉娇案怎么看?”李鸿忠脸色顿时阴沉,离场。两分钟后,李鸿忠折返回来,李鸿忠继续质问,“你真是《人民日报》的?你还问这问题?你还是党的喉舌?你怎么引导舆论?你叫什么名字?我要找你们领导去。" 并一把拿下了刘杰的录音笔,随后径直走向电梯。

  3月7日下午,有湖北代表团工作人员将录音笔还给了女记者刘杰,但未表示任何歉意。网上呼吁湖北省长李鸿忠就此事向记者道歉,但是李拒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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